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和政县位于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南部,总面积960平方公里,正好是祖国版图的万分之一。县城距省城兰州12O公里,国道G213线贯穿于东西22公里,省道蒿临公路跨南北26公里。整个地貌特征是:层峦迭嶂,河流交错,沟壑纵横,水流湍急。南部太子山系最高峰海拔4368米,北部最低处海拔1900米,县城附近的河谷开阔地带海拔在2200米左右。全县地貌呈现出山丘起伏、沟壑纵横、山多川少的自然景观。全境属北温带大陆性气候,又有“春迟秋早,冬长夏短”的高原气候特征。春季多雨雪,夏季短而少高温,并多暴雨和冰雹,秋季降温快而又多连阴雨,冬季长而干燥,年降雨量639毫米,且集中在农历七、八月间,农作物易受秋涝灾害。因南北地势高低悬殊,地域之间气候差异较大,往往出现南湿北旱或北湿南涝现象。平均年日照为2457小时,无霜期为133天,年均气温5℃。